公元1902年,清光緒二十七年,中國時局波譎云詭,清政府為擺脫政治危機,開始試圖施行新政。其中不少法律改革舉措與近代法息息相關,為中國法的轉型邁出了重要的一步。
本書梳理近代法的發展脈絡,介紹近代法律改革的深刻背景,深入分析傳統法的終結與近代法的演生,結合實踐來闡述近代法律的演變與轉型,并對中國法百年來存在的問題及其歷史成因作出反思。其意義并不僅止于對過去真相的發掘,而更在于它所關注的內容,即近代中國法的探索之路,對于現今中國的法制建設與社會生活有著強烈的借鑒意義。
李貴連,廣東省五華縣人,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,博士生導師,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,華中科技大學特聘教授,華中科技大學近代法研究所名譽所長。當代漢語學界沈家本研究第一人。著有《近代中國法制與法學》《沈家本年譜長編》《沈家本評傳》《法治是什么:從貴族法治到民主法治》《沈家本傳(修訂本)》等。
引 言 1902 與中國法的轉型
第一章 法律改革的政治動因
第一節 慈禧太后緩和權力危機
第二節 收回領事裁判權
第二章 法律自身的原因:傳統法與社會脫節
第一節 法律脫離社會現實生活
第二節 傳統司法運轉失靈
第三章 法律改革/法制轉型:傳統法的終結
第四章 法律改革/法制轉型:近代法的演生
第一節 外國法律和法學著作的翻譯
第二節 新律和新律草案
第三節 民國法制的演化
第五章 禮法論爭
第一節 法律本原實與經術相表里:張之洞對《刑事民事訴訟法》的批駁
第二節 因倫制禮,準禮制刑:學部對《大清新刑律草案》的駁議
第三節 舊義與新理——批駁與反批駁
第四節 規范各異,道德與法律應否分離:“無夫奸”與“子孫違反教令”
第五節 國家主義與家族主義:新舊法律的原理原則
第六節 勞乃宣的《新刑律修正案》與資政院議員的辯論
第六章 司法審判的演變轉型
第一節 “就地正法”制度和發審局制度
第二節 各級審判廳的設立及其運作
第七章 法學研究:西方法的輸入、近代法學的產生
第一節 西方法學的輸入
第二節 西法輸入對中國的影響
第三節 20世紀初期的法學
第八章 結束語
◆題材新穎。對此時期中國法轉型進行全面梳理的著作,在當今仍是少之又少。李貴連教授的這本研究著作可以說是對這一重要領域進行了填補。
◆全面且翔實。此書以1902年為切入點,其關注的內容幾乎涵蓋了這一歷史時期法制文化的方方面面。此書引用大量一手史料,包括文獻、檔案、數據等等,可信度頗高,又凸顯了內容的豐富性。無論對于初學者還是專業人士抑或業余愛好者,本書都能有所裨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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